冷水江市錫礦山地區老錫礦山片區廢渣綜合整治工程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2018]4號令)的相關規定,湖南鑫創咨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已編制完成《冷水江市錫礦山地區老錫礦山片區廢渣綜合整治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見稿的基本信息
(1)項目名稱:冷水江市錫礦山地區老錫礦山片區廢渣綜合整治工程
(2)建設性質:新建
(3)建設范圍:冷水江市錫礦山地區老錫礦山片區
(4)項目總投資:2975.68萬元
(5)項目概況:
老錫礦山片區歷史遺留大小渣堆共計9處,總堆渣量達到了57萬m3,估算廢渣的比重約為2.2g/cm3,折合為125.4萬噸。為了實現對歷史遺留渣堆的整治,消除其無序露天堆放對老錫礦山片區的重金屬污染隱患,建設單位擬對9處渣堆的廢渣采取“大渣堆就地整治,較小渣堆統一收集運至大渣堆集中管控方式”,廢渣處置完成后,再對整個項目區約8.9萬m2進行生態恢復建設,以確保土壤環境穩定。
① 對1#、2#、9#渣堆進行集中堆置,進行底部部分防滲、修建截洪溝、排水溝、擋土墻,并進行封場防滲、滲濾液收集,防止廢渣在雨、風作用下發生遷移;
② 顯著降低雨水與1#、2#、9#渣堆的廢渣直接接觸,廢渣堆的滲濾液收集池收集滲濾液并統一送至冷水江市錫礦山北礦區土壤表層滲濾液處理站;
③ 廢渣處置完成后,對整個約8.9萬m2的項目區進行生態恢復建設,對綠化區域全面播撒狗牙根,密度為12g/m2,并播種紅葉小檗,灌木株距50×50cm,恢復區域生態環境。
(6)建設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①施工期
施工期污染源主要為:渣堆開挖揚塵、運輸揚塵、運輸車輛尾氣、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及施工作業噪聲等。在采取本次環評提出的設置圍擋圍護、施工廢水回用于灑水降塵和生活垃圾填埋處理等措施后,施工期對周邊環境和保護目標影響較小。
②運營期
運營期污染源主要為整治后各渣堆的滲濾液,經各渣堆配套的滲濾液收集池收集后,統一送至冷水江市錫礦山北礦區土壤表層滲濾液處理站,處理達標后排入青峰河,對青峰河影響較小。
③治理完成期
治理完成期污染源同運營期,環保措施同運營期,對青峰河影響較小,同時定期對填埋場的安全性、地下水監測系統進行檢查,設立環境標識,制定相關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按相關環保要求進行封場。
(7)擬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
①施工期
廢氣: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作業場地采取圍擋、圍護措施,配套灑水車進行灑水抑塵;廢渣開挖和清運等應盡量避開大風季節施工。
廢水:廢渣開挖和清運等應盡量避開雨季施工,在渣場、填埋作業區周邊設置擋渣墻與截洪溝,場內修建排水溝,防止外部徑流雨水進入造成二次污染;施工廢水設置廢水沉淀池和留泥池處理后用于灑水抑塵,不外排。
噪聲:加強施工機械維護,合理規劃施工過程與高噪聲設備的使用時間。
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經收集后交環衛部門送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
②運營期
廢水:各填埋渣堆做好防滲工程設計,落實渣堆底部和側面的防滲治理措施,完善填埋場截洪溝、導流工程設計施工,配套建設滲濾液收集池,規范填埋作業并在雨季采取覆蓋措施。經收集的滲濾液統一送至冷水江市錫礦山北礦區土壤表層滲濾液處理站,處理達標后排入青峰河。
③治理完成期
當滲濾液中污染物的產生濃度低于《錫、銻、汞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0770-2014)表2的排放限值,且通過環保驗收時,處置場的滲濾液收集和處理系統方可停運,收集池方可拆除。
(8)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屬于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已列入《湖南省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試點方案(2018-2020年)》,也是落實中央第六環保督察組反饋的“郴州、婁底兩市均有超過千萬噸含重金屬廢渣簡易堆存在山體、河道中,長期未得到妥善處置”的重點項目。工程實施后,可大幅度減少老錫礦山片區的廢渣渣堆中砷、銻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環境的總量,同時可恢復區域生態環境質量。在全面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實施所帶來的二次污染影響及風險影響均較小。從環境保護角度,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二、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的網絡鏈接
婁底市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54xieeai.com/):首頁-通知公告
三、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
(1)建設單位名稱:冷水江市錫礦山地區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工程建設指揮部
(2)聯系方式:0738-5317936
四、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
婁底市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54xieeai.com/):首頁-通知公告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1)建設單位名稱:冷水江市錫礦山地區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工程建設指揮部
(2)聯系方式:0738-5317936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2018年11月28日至報告書送審前。
冷水江市錫礦山地區環境污染綜合治理工程建設指揮部
2018年11月28日